為進一步加強國企采購內部監督管理,規范企業采購行為,提高企業采購工作效率和服務能力,市建投采取“四個加強”舉措強化企業采購內部監督,不斷提高國企采購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制度化水平,確保采購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
一是加強采購制度建設。2018年來,圍繞貫徹《政府采購法》、省市規章以及各級主管部門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招標采購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市建投公司建立了涵蓋采購管理、規范流程、信息公開及監督責任落實等全流程各環節的制度體系,著力夯實了企業采購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的基礎。
二是加強預算控制的約束力。強化公司采購預算工作,把采購預算和采購內部監督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執行“先有預算,再進行采購”的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無預算不采購,超預算不采購”的要求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力,對各種采購項目實施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杜絕“沒有預算、沒有必要性控制、沒有采購限額”的采購行為。
三是加強采購信息公開。嚴格貫徹落實《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實施意見》、《市屬國有企業招標采購實施細則》等有關要求,在采購項目申請通過之后,將采購公告、采購方案、中標或成交結果等采購活動信息在政府采購指定網絡媒體和公司網站進行發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大力推進采購信息透明公開,切實做到“國企采購在陽光下運行”。
四是規范好采購流程監督管理。為增加企業采購公開透明度,在加強流程規范化控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加大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和市場詢價現場監督力度,實行采購責任部門牽頭、風控部門實施、競價對象參與、紀檢監察監督員全程現場監督,對采購活動實施全方位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