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此次擬通過詢價方式選取電力檢測單位對公司資產水務局大樓、皖江金融大廈、皖江電子商務中心、九華中路116號、聯航大樓、能源大樓進行電房預防性試驗。
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一)項目名稱:水務局大樓、皖江金融大廈、皖江電子商務中心、九華中路116號、聯航大樓、能源大樓共計六處資產電房預防性試驗。
(二)采購人:蕪湖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葛經理
聯系電話:0553-5991481
(三)項目預算:13.5萬元以內,超出最高限價視為無效報價。
二、項目概況
(一)項目地點:水務局大樓、皖江金融大廈、皖江電子商務中心、九華中路116號、聯航大樓、能源大樓共計六處資產配電房。
(二)招標范圍:預防性試驗清單和招標方要求。
(三)項目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后的一年期內完成試驗。
三、工程要求
(一)試驗要求:
1.施工中的各道工序應嚴格按照《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596—2021)》及電力用戶供配電設施運營維護規范(GB/T 37136-2018)施工,確保試驗質量。
2.試驗做到數據準確、不超期、不漏項目。試驗工作結束后,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作好記錄,當實驗結果無誤后,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恢復設備原有接線。
3.電氣試驗完畢,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完整正規的試驗報告,試驗報告中需完全響應預防性試驗清單。
(二)投標方的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原件,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裝(修、試)五級以上資質。
2.投標方必須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無不良經營行為。
3.具有近三年內高壓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業績,并能提供10萬元以上業績證明(至少提供一份相關業績的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派駐高壓電氣預防性試驗人員及繼電保護人員需持有相應的證書。
4.本工程投標方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包、分包,如有違反,招標方將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責任方承擔。
四、工程期限、結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期限:根據招標方檢修計劃安排,在具備試驗條件2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出具相關試驗的試驗報告。
(二)結算及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成,出具檢測試驗報告,驗收合格,根據招標方的開票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招標方付工程款的95%,其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于一年后且工程無質量問題,無息全額支付給投標方,否則扣除其質保金。
五、投標文件內容及報名方式
(一)標書編制:標書全部密封、包括不限于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投標方企業經營業績、資質證明材料、報價單等,上述材料均加蓋公章。
(二)報價方式:一次性承包報價,中標價即為最終價,不因市場變化而變動,投標方必須根據六處資產的試驗清單分別報價,同時報出總價。
(三)投標截止:投標單位將投標文件紙質版密封后,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7:00前郵寄或送至蕪湖市皖江財富廣場A1座12樓1208室聯系人處。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投標方責任
(一)負責除大樓內部以外的協調工作,招標方給予一定配合。
(二)負責對招標方的停運設備、備用設備、運行設備進行安全防護,負責設備送電前的確認工作,負責大樓預防性試驗的正常進行,確保預防性試驗期間、以及試驗后的設備正常運行工作,并承擔因預防性試驗產生的全部責任。
(三)承擔指派的試驗人員在大樓試驗期間所產生的食宿費用。
(四)負責試驗人員、試驗工具在運輸途中和試驗期間人身財產安全。如因投標方違規操作或操作不當等造成停電、發生安全事故的,由投標方承擔全部責任,給招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招標方全部損失。
七、其他事項
(一)合同簽訂后,招標方向投標方收取工程總額的10%(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過13500.00元)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檢測過程中出現違章或發生安全事故,事故處理產生的費用即從該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欠缺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投標方在五日內補齊,工程完工無安全問題,無息退還。
(二)在簽訂合同后,若投標方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如串標等,安全風險抵押金將不退還。
(三)投標方在投標截止日前可電話咨詢,在招標方配合下前往現場勘查。
八、中標方式:報價最低者中標。
九、公告期限: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蕪湖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