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有媒體援引銀行業知情人士和分析師的話稱,中國政府已指示國內銀行對地方政府的貸款進行大規模滾轉,此舉將使中國推遲應對給經濟前景蒙上陰影的巨額債務。一名曾聽取相關計劃介紹的人士稱:“在某些情況下,到期日將被延后多達四年。”
“從客觀實際出發,很多平臺貸款確實需要展期。”一位上市銀行信貸管理部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昨日下午,本報致電財政部新聞處,該處工作人員表示,當天并無媒體向他們求證此事,他們需向財政部的相關司局了解后才能得知具體情況。
2011年底,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曾在內部會議上警告稱,未來三年內有35%的平臺貸款到期,地方平臺即將面臨一個償債高峰。
據審計署報告,2011年、2012年,分別有約2.6萬億元和約1.8萬億元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到期,合計占2010年底債務余額的 41.66%。
平臺貸三大擔憂
2012年年初,在財政部內部的一次會議上,財政部副部長李勇指出,地方政府債務是關系國家經濟安全的一個重大問題,不斷惡化的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給我們每一個人都敲響了警鐘。
銀監會方面,平臺貸風險更是銀監會每季度一次的金融經濟形勢分析會上討論的重點。
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表示,近兩年,監管層基本摸清了平臺貸款的總體規模和風險狀況,推進了平臺貸款的清理規范并總體上控制了風險。但是當前平臺貸款的整改工作同樣遇到不少挑戰,其中三個方面最讓監管層擔心。
其一,還款方式合同補正和補充合法有效抵質押物兩個關鍵風控環節的進展較慢。在此前平臺貸款的整改中,監管層曾重點要求銀行通過科學補正貸款合同和補充合法有效抵質押物,讓風險早暴露、早發現、早度量和早干預,不準任其再“發酵”。
其二,部分平臺項目面臨巨大還款壓力。未來三年內有35%的平臺貸款到期,地方平臺即將面臨第一個償債高峰。而一些平臺項目的貸款條件和償債能力先天不足,已出現在建項目后續建設資金和還貸資金無著落的局面。
其三,各種規避監管的隱性平臺融資逐漸增加。在一些地區,當地政府通過具有平臺特征但又在平臺名單外的企業向銀行融資,或承接原平臺債務。
“目前,平臺公司已實行名單制管理,信貸審批權上收至總行。因此,對于地方政府而言,設立新的平臺公司申請貸款,承接原有平臺債務,不失為延緩到期貸款的好方法。”上述上市銀行信貸管理部負責人對本報評論稱,但追根溯源,銀行的風險、政府負債的規模并沒有減少。
重點緩釋風險
根據審計署公布的數據,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萬億元,占2010年GDP的四分之一。從償債年度看,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別有17.17%、11.37%和9.28%到期,也即是說,未來三年將有4萬億的平臺貸款到期。
“很多平臺公司是在2009年之后新設立的,甚至部分平臺公司借款時就沒有想過何時還款的問題。”某股份銀行風險管理部人士對本報表示,對于這些平臺公司而言,隨著還款期限的日益臨近,還貸資金卻毫無著落。
2012年1月底,有媒體報道,存量地方政府平臺貸款的整改細則或將于近期出臺。這項細則由財政部牽頭,旨在規范地方政府作為債務人的借貸行為,其中亦涉及存量平臺貸的有條件延期方式。
昨日,有媒體引述知情人士的話稱,由于許多貸款的本金無法償還,各銀行已開始延后地方政府債務的到期日,以避免出現違約潮。
事實上,早在兩年前的平臺貸問題暴露之初,銀監會就一直要求平臺貸款不得展期,甚至是在2011年的年中工作會議上,銀監會還曾稱,對于到期的貸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貸新還舊。
而監管層的態度也隨著事件的進展悄然發生變化。
2011年的10月,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曾公開表示,下一階段,在前段時間嚴格控制貸款新增的基礎上,銀監會將重點推進存量平臺貸款的風險緩釋和整改增信。
周慕冰稱,對原有期限安排不合理的貸款,在其滿足擔保抵押落實、合同補正到位等條件后,根據現金流與還本付息的實際匹配情況,經批準可適當延長還款期限或展期一次。這是監管層首次表示平臺貸款可以展期的態度。
上述股份銀行風險管理部負責人表示,從實際情況看,不少平臺貸款確實需要展期。
該人士舉例稱,例如,一條高速公路建設周期三年,三年建成后,項目公司需還本付息。但剛建成的高速公路難以產生充足的現金流。只有等司機逐漸熟悉后,現金流才可能逐漸增多。因此,展期對于雙方來講是現實而理性的選擇。
知情人士稱,銀監會已要求銀行對平臺貸款償債風險進行一次專項排查,督促平臺公司開展中長期資金收支匹配情況的測算,提前做好即將到期債務的還本付息計劃。
上述知情人士還表示,如借款人無法履約還款,應要求其提前半年到一年向債權銀行報告償債缺口,向地方政府全面、及時報告償債缺口,提前安排還款資金。
“平臺貸壞賬銀行”猜想
“平臺貸款若出現大面積逾期,對銀行資產質量、地方政府信用都是毀滅性打擊。”上述股份銀行風險管理部人士對本報稱,平臺貸出現大規模壞賬的成本實在太高,相信各方一定會找出解決辦法。
從目前來看,貸款展期成為解決、延緩問題的辦法之一。但若要銀行不出現壞賬,平臺公司的貸款遲早要還本付息,如何一勞永逸地解決上述問題?
一位國有大行戰略管理部負責人對本報表示,只要中國經濟增長不出問題,平臺貸款就不會出現太大問題。平臺貸款的風險可以在經濟增長的過程中慢慢緩釋,乃至最終解決。
而渣打銀行則在一份研究報告中提出了一種更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
渣打銀行建議,將大量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轉移至一家大型政策銀行。政府也可以新建一個歸財政部所有的平臺來承擔這些貸款,即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解決機構。但“由政策銀行中具備專業能力和經驗的人員來負責相關工作更為合理”。
“這種援助方案需要一家政策銀行發行大量的新債務以及中央政府給予大力的支持。”渣打稱,之后需成立一個專門的基礎設施償債基金(ISF),由超額財政收入作為資金來源,用于在債務到期前回購政策銀行的債務。
附表 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償債時間表
資料來源:審計署
單位:萬億元
債務額 占比
2011年 2.6 24.49%
2012年 1.8 17.17%
2013年 1.2 11.37%
2014年 1.0 9.28%
2015年 0.8 7.48%
2016年及以后 3.2 30.21%
合計 10.7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