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設資金渠道再度拓寬。財政部6日發文明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資金來源基礎上,將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產稅收入、部分國有資本收益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確保不留資金缺口。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需求壓力或比往年大,應創新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保障房建設。
新規 多措并舉拓寬資金渠道
根據這份名為《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按照《通知》確定的思路,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2012年住房保障任務,測算需要政府出資數額,按照規定渠道落實資金。除通過加大公共預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規模,確保土地出讓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按規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外,還明確了新的資金來源渠道,以確保保障房建設資金的落實:一是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要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二是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產稅收入,要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各地可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適當安排部分資金用于支持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四是各地要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安排資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外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
通知強調,各地要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級財政部門要于2012年5月底前將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全部撥付到市縣;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協議)約定的期限和工程進度撥付財政資金,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和去年相比,今年對資金落實時間的要求提前了,這有利于更主動地來安排年度保障房建設”,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說。在他看來,一系列資金渠道的拓寬表明,有關部門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政策要求也更明確和具體。“中央政策明確之后,接下來就是各地如何抓落實。”
事實上,部分地方已著手落實上述政策要求。最新消息披露,江西省明確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此前,海南省、湖北省也宣布獲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中相當一部分比例用于保障房建設。
在重慶,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在不久前結束的地方兩會上披露,重慶房產稅征繳基本做到“應收盡收”,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額超過9000萬元,如今已達1億元。重慶房產稅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維護。
壓力 保障房建設資金需求大
“資金是一個瓶頸,今年要突破這個瓶頸,所以財政部下發這個文件。”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說,今年保障房的在建量遠遠超過去年。
2010年保障房建設在全國范圍內獲全面啟動,從中央到地方紛紛加大 了 保 障 房 的 建 設 和 投 入 力 度 。2011年,保障房進入了更大規模的建設階段。住房城鄉建設部黨組書記、部長姜偉新去年底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要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2012年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700萬套以上,基本建成500萬套以上,竣工量要高于2011年。
“今年保障房新開工數量雖然有所下調,但實際的年度在建規模以及竣工規模會超以往年份,相對應的對資金的需求也會創歷史紀錄。”陳國強說。在他看來,與2011年相比,2012年的保障房建設在資金配套上的壓力將更為嚴峻。據測算,明年實際在建工程量有1800萬套左右,媒體援引一位參加全國保障房座談會知情人士的觀點認為,明年保障房資金壓力可能會攀升到1 .8萬億至2萬億元之間。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一直備受期待,“保障房建設資金的主體來源是財政,”但各級財政壓力較大也是一個不容回避的現實問題。財政部部長謝 旭 人 在 全 國 財 政 會 議 上 表 示 ,2011年中央財政大幅增加資金投入,共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709億元。上述通知明確,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將大于2011年。中央財政分擔更多是地方政府的普遍希望。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現有的事權劃分和財政體制規范,應該是地方事權,就是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中央給予適當補助。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在中央代發地方債或自行發行地方債規模有限、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產稅收入較低的情況下,還不得不面對土地出讓收入下滑的現狀。2011年5月財政部和住建部發文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計提保障房建設資金。但由于土地市場低迷,相當一部分熱點城市土地出讓金收入下滑。
中國指數研究院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年全國13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總額為19052.3億元,同比減少11%。其中住宅類用地12666.8億元,同比減少23%。四大一線城市中,上海土地出讓金雖均過千億,但比2010年分別減少16.1%和35.7%,降幅非常明顯。廣州和深圳的土地出讓金則分別為303 .5億元和192 .4億元,位列榜單前十之后。
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牛鳳瑞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目前的歷史階段,不僅保障房建設存在資金短缺問題,很多領域的建設都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政府要考慮在有限公共財政資金范圍內如何合理地分配財力,使社會效益最大化。
關鍵 資金投入須形成制度化體系
吸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也不可或缺。記者了解到,在去年的保障房建設資金來源中,除中央政府、省級人民政府以及市縣政府通過各種渠道來籌集外,相當一部分資金通過社會機構投入和籌集。專家認為,除了政府主導之外,還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房的投資。
陳國強表示,今年按1.8萬億的資金需求計算,中央和各地方投入的比例大概在30%到40%左右,所以,保障房建設還要引導企業來參與、引導社會資本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
對此,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去年“兩會”期間曾提出,經濟適用住房和“兩限房”的建設,主要由社會機構通過市場運作方式來解決。在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建設的主要模式中,除政府出地、政府投資、政府管理的模式外,還要采取“政府出地、企業出錢”模式,即政府劃撥土地,吸引社會機構來參與建設。另外,有些地方正在嘗試另一種模式,即政府供應土地時確定其用于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各類企業通過市場方式獲得相應地塊后建設公租房并擁有其所有權。
此次財政部發布的《通知》明確提出,各地要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成立專門企業負責建設、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引導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吸收社會投資等籌集建設資金;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現有企業進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各地對商業銀行發放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可按規定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5年。另外,還將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
陳國強認為,提舉體現了推動企業參與投資保障房建設的制度創新,以后還應有更多的突破,更多的創新機制和配套條件。“引導企業參與保障房建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解決企業參與動力,保障房本身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對企業要有相應的激勵,要保證其投資有一定收益,這是很基本的。”
此外,各地已開始紛紛探索保障房建設的資金難題解決途徑,其中一個典型類型就是通過設立平臺公司推進保障房建設。將土地和啟動資金注入該平臺公司,由平臺公司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吸收社會投資。這一做法也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鼓勵。去年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將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力度,支持設立省級、計劃單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資平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抓緊放貸。
陳國強表示,保障房建設將是將來政府住房政策中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未來一段時間內,在保障房建設資金投入上需要形成制度化的體系,否則只能是一個短期行為。